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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获批山东省与中东欧国家交流合作研究中心

作者:董亮亮记者:通讯员:摄影: 出处:发布时间:2021-01-08

近日,省教育厅、省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认定我省与特定国家或区域交流合作研究中心候选单位的批复》。我校申报的“山东省与中东欧国家交流合作研究中心”获批。

为服务我省教育对外开放,提高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科学决策水平和政策精准度,省教育厅联合省外办于去年11月份面向全省各市、各高校征集我省与特定国家或区域交流合作中心申报意愿。学校高度重视、认真筹备、积极申报,最终入选。

学校将以此为契机,持续追踪并综合掌握中东欧国家教育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和趋势,主办我省与中东欧国家的双边或多边教育交流对话活动,提出我省与中东欧国家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快和扩大我省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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