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 告
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物价局文件鲁价格发[2005]72号<<关于山东省
实施煤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鲁价格发[2006]129号<<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
的两个电价调整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电价随之相应调整为:
教工生活: 由0.52元/度调整为0.5469元/度
教学科研: 由0.70元/度调整为0.77元/度
校内经营服务: 由0.80元/度调整为0.87元/度
沿街经营开发: 由1.00元/度调整为1.07元/度
上述收费标准自即日起执行
特此敬告
后勤管理处
水电暖及维修服务中心
200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