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招标公告


 

山东农业大学

写字间出租招标书

(2008-F-0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山东农业大学对农大科技楼二楼一写字间出租招标,欢迎各经营户前来投标。

一、招标方名称:山东农业大学

二、标书套数:标书套数一套。

三、项目名称:写字间出租

四、招标方式:保底竞争性谈判。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自然人和单位

六、标书文件出售点:山东农业大学本部1号楼109房间。

七、购买标书文件需携带:个人应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购买标书截止日期:20081月21日(星期一)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标书送达时间:20071 22 日(星期二)上午830

十、开标及议标时间:同标书送达时间。

十一、标书送达地点:山东农业大学文理大楼第一会议室。

十二、投标文件:用中文编写,用A4幅面纸打印。

十三、联系电话:0538-8249989

十四、联系人:赵涛

 

第二部分  投交投标文件的内容、方式

 

一.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准备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内容

1. 投标文件封面

A注明所投标的名称、标号。

B投标单位代表人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并在单位名称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个人名义投标的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

C在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

2.投标书中对所投标的经营项目加以描述。

3.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个人投标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a本次投标每标保证金额为1000元整。

b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前以现金形式提交。

c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a在下列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将及时退还投标人:没有违规违纪的未 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

b下列情况下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 投标;投标人不按要求签订合同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供货;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有违规违纪行为等。

 

第三部分 竞标项目及要求

 

(一)竞标项目

1、房产名称:农大科技楼房产;

2、房产坐落地点:泰安市文化路24号(农大本部后大门,现农大科技楼中单元二楼西户)。

3、房产概况:房产使用面积约98㎡。

4、该房产租赁经营期共12个月。时间从200821日至2009131日。租赁期满招标方有权收回该房产,中标方应按约归还。

二)要求

1、本次招标系保底招标,保底价年租金3万元。

2、中标人不得从事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经济活动。(不得从事餐饮、桑拿、卫生服务、娱乐等行业)

3、在租赁期内,中标人可根据经营需要,对现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适当的改造和修缮,但中标人应将改造(或修缮)方案报招标方审定后方可实施,同时不得擅自改变现房屋的主体结构,确保现房屋主体结构完好。

4、中标人在租赁期内不准以房产名义对外提供担保或举债,若发生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5、在租赁期内,中标人不得转租、转借房产,要改变原租赁用途,必须提前一个月向招标方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6、在租赁期内,中标人对招标方所移交设施负有保管责任,不得擅自变卖或处置招标方所有的财产。

7、中标人交还房产时,应当保持房产及附属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并不得向招标方提出承担改造修缮费用的要求。

8、中标人中标后,必须按租赁协议履行职责(租赁协议另定)。

9、中标人在租赁期内,对现房屋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卫生费等,应有中标人承担并根据出租方管理要求单独交纳。

10、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时将年租金一次性交清。

第四部分  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在中标后4日内与泰安市山东农业大学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同时交纳8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息全额退还。

                       山东农业大学招标办公室

                           2008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