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e update
:
收藏本站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应用及资产清查问题解答
为认真作好“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请各单位及有关人员遵照执行,并请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供和反映给我们,在这里讨论答复,以便促进工作的开展。
问题一:我校哪些单位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应用范围并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清查工作?
答:
此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应用及固定资产清理清查范围是学校所属各处级建制的学院、部门以及附属单位。按照后勤社会化的要求,各后勤服务中心作为一级单位进行单独管理,与后勤处管理使用的资产进行分离。
学校独资或控股法人企业的固定资产不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不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由企业依照有关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自行管理。但所用固定资产属于学校,由企业借用、占用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山东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山东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收回或依照规定要求签定借用协议。
问题二: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的单位价值起点为500元和800元,但帐面记录的资产有许多低于这个数额,这次清查盘点如何处理?
答:
由于历史的原因,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起点已经作了几次调整,按照有关规定,遵照历史成本原则,这次资产清查中对帐面登记的达不到500元、800元的资产,仍然作为固定资产登记入帐。/2003/03/14/
问题三
:按照《办法》规定,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何掌握?
答:
对这部分资产,应当从两个方面确认:1、大批量购买;2、是教学、科研、管理或经营服务常用必备资产,如教学科研办公用桌椅、 实验台、沙发、茶几、柜厨,各类教室、实验室、报告厅、会议室用桌椅,招待所用被褥装具 ,食堂餐厅用餐桌座椅等等。对这些资产,即使零星购置,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问题四: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的截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
为了顺利完成财政厅、教育厅规定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应用工作,按时进行工作验收,按照学校规定的日程安排,单位资产清查的截止时间为4月20日前。
问题五:南校区(教学基地)固定资产如何清查?
答:
根据学校对南校区管理体制的规定,南校区固定资产依照条块管理的原则进行,即属于各学院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归各学院进行清查,存放地点标注南校区楼号房间,属于南校区行政管理的资产,由南校区管委会负责清查。
南校区房屋建筑物由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单独进行清查。
问题六:固定资产清查中盘盈的资产如何计价?
答:
盘盈资产(有实物但帐面无记录)的计价原则是“完全重置价值法”计价,即按照当前购置该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价值 (例:盘盈铁皮文件橱1个<该文件橱购买时由于当时物价水平可能是300元>,当前新购同类文件橱价格为700元,则该盘盈铁皮文件橱即定价为700元)。
部分单位在资产清查中若对盘盈资产的确实无法定价的,可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定价处理。
问题七:固定资产清查中盘亏毁损的资产如何处置?
答:
保障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因此对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处置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认真查清盘亏毁损的原因。对确因固定资产自然报废报损的,如年久失修、过期以及由于技术进步原因无法使用的,可按照《办法》规定的要求办理处置手续;但对无故丢失、人为损坏,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和必要的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问题八:单位根据学校管理体制要求进行了合并、分拆以及人员调整等原因,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未办理,资产清查中如何处置?
答:
近几年由于学校学科建设、机构改革等原因造成的机构、人员变化较大,部分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在此次资产清查中为查明资产帐实不符的原因,凡因机构、人员变动未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相关单位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打印提供的帐目清单先行补办交接手续,以方便资产清查,明确管理责任。
问题九:资产清查期间新购固定资产如何办理报帐登记手续?
答:
由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要求以及资产清查的特殊性,资产清查期间新增固定资产暂时停止办理新增资产变动手续,各单位购置资产时急需付款的,可先行借款支付,待清查完毕后凭有效发票再行办理登记入帐手续。
问题十:办理固定资产 变动时(含增加、变动和处置),对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使用单位等项目的填列有何规定?
答:
为了确保资产使用人、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的准确查询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已将这部分信息提前设置于系统中,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按照设置的信息进行填制。确实没有设置的,请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在办理固定资产变动前通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加以设置。不按规定要求办理者将在审核时不予通过。
资产使用人具体设置标准为:学校正式职工。
使用单位具体设置标准为:资产管理单位最底层一级。
存放地点具体设置标准为:楼房房间号。
Tel:0538-8242891 Copyright (C)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