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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山东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章使用制度
学生社团联合会印章是社团联合组织的标志及其权力的象征,它体现着社团联合会的地位和组织责任,社团联合会各成员必须尊重公章。
1、凡是社团联合会上报、下发和对外交流的正式文件均须加盖学生社团联合会印章。
2、印章由秘书处负责保管,其他干部需使用印章时,必须经主席以书面形式批准,由秘书处记录在案(包括时间、文件内容、文件数目、申请人、批准人、记录人)。
3、社团联合会内部印章加盖方法:
(1)一般会议性通知,由秘书处加盖印章。
(2)各部门需要以学生社团联合会名义下发各学院的正式文件,由各部部长交主席审阅后,由主席加注批准意见后秘书处加盖印章。
(3)学生社团联合会红头文件,各大型活动正式文件和对外交流正式文件,必须由主席审阅后加注批准意见,秘书处方可加盖印章。
4、各级社团拉取活动赞助需加盖社团联合会印章的,需持各院社团部部长介绍信(校级社团需持会长签字),由各社团外联部部长到社团联合会加盖印章。
5、各级社团需在荣誉证书上加盖印章的,在填好具体内容后,经社团联合会主席同意方可盖章,
6、任何随意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将在常委、部门例会上予以警告,事件直接负责人将作留用察看处理。
7、盖章前秘书处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文件,对一些行文不规范的文件,可以拒绝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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