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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山东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制度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可分为社联全体成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社联各部门会议、校级社团负责人会议,各院社团部部长会议等。
(一)全体成员会议:每学期初和每学期末举行,在本次会议上,主席团和各部负责人须递交工作和活动汇报材料或当场进行述职演说。
(二)常务委员会议:分为例会和紧急会议,时间地点待定。例会时,主席团和各部部长应首先介绍上周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并由主席布置下周各部工作。
(三)社联各部门会议:分为例会和紧急会议,会议由各部门部长自行安排,地点在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会议结束,各部长需向主席报告会议情况。
(四)校级社团负责人会议:分为例会和紧急会议,时间地点待定。本次会议由社团联合会活动指导中心主任主持。会议主要总结近期各社团工作并及时反馈各社团成员的意见,布置下周工作。
(五)各院社团部部长会议:分为例会和紧急会议,本次会议主要由社团联合会主席主持,管理部部长须到会。会议主要总结各院近期社团工作和及时反馈各院对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布置下周工作。
二、会议纪律
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类会议,参加人员非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严肃会场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与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常委会请假者须向主席本人请假,其他会议须向常务副秘书长请假,无故三次不到会者取消其任职资格;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负责对会议情况进行全面记录监督及考核。
三、学生社团联合会对于学生社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批评,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处理,并在接到意见、建议及批评之日起一周内予以答复。
附 :
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均由秘书处负责召集、作好会议记录,并对各院社团部、各校级社团、社团联合会成员进行考核,本项考核作为社团工作先进单位、优秀社团、优秀社联部门和优秀社联学生干部的评选依据之一。
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全归社团联合会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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