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农业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通字【2007】1号
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意见
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定于2007年1月15日~18日(第二十一周周一至周四)集中进行,期末集中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为组织好本次考试工作,依照《山东农业大学关于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工作意见》(山农大教字[2005]47号)。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命题、制卷、阅卷
1、全部考试原则上要求均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如确因课程需要,在考试时间和方式上有其它特殊要求的,须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2、多名教师承担同一课程授课任务的,必须统一命题、流水阅卷。
3、有题库的课程一律采用试题库组卷,尚未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均要命制同一水平的A、B两套试题。A、B试题重复率要低于20%,统一课程连续三年内试题重复率要低于30%。所有试题必须经系主任、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由各院教学秘书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题,另一套备用。
4、命题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命题范围应是全学期的讲授内容,命题时应合理掌握试卷难易程度,题量应以80%左右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
5、试卷采用统一格式,可直接从教务处主页下载。
6、如试卷需要使用计算器或词典等辅助工具,请务必于试卷上注明,并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试卷上未注明者,一律不准学生使用,否则以作弊论处。
7、在命题、制卷、阅卷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保密措施。试卷要求在学校指定的试卷印制中心(11号楼一层,电话:8241807)印制,在整个试卷的命制、印制过程中,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严格操作程序,确保试卷保密与安全。
二、考场安排
1、本次考试仍按照教学班安排考场。
2、由于存在学生补修选课、跨年级选课等情况,考试安排中难免有极少数学生考试课程冲突,冲突的考试课程按照缓考处理,由学院考前统一办理缓考手续。
三、考场公布
本次考试考前一周发放学生《考试通知单》,每场考试考前30分钟只张贴《监考教师对照表》供监考教师查阅监考地点。张贴位置:北校区5号教学楼北楼门厅;南校区实验楼A区门厅。
四、试卷及考试相关材料的领取与回收
1、各学院于每场考前30分钟负责将试卷送至相应考点,考试开始后,指定一名课程负责人在考务办待命,负责答疑试卷出现的问题,考试结束后负责收回试卷(收发地点:北校区5N教学楼门厅,南校区实验楼A区门厅)。
2、监考教师一(《监考教师对照表》中第一列)考前25分钟到相应地点(北校区5N教学楼门厅,南校区实验楼A区门厅)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负责将试卷及监考记录一并送回。
3、监考教师二(《监考教师对照表》中第二列)考前2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北校区5N209,南校区N202)领取考试有关材料(学生座号对照表和监考记录表),考试结束后只将座号对照表交回考务办公室。
4、如有学生作弊,请监考教师将监考记录表、学生试卷、作弊材料于考试结束后一并交到考务办公室,另填一份监考记录表与试卷放在一起。
五、外语试听
试听波段:
校本部:波段73,试听音乐为《梁祝》;
南校区:波段74,试听音乐为《梁祝》;
试听时间:
1月8日至12日下午14:00~17:00。
六、考生须知
1、学生如在20周周二之前仍没有收到《考试通知单》,请及时与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2、考生接到《考试通知单》后,首先要核对是否有考试时间相同的考试课程,如有时间相同的考试课程,自择其中一门课程准备考试,其它课程报学院教学秘书处,由学院统一办理缓考。
3、考生要记清每场考试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如因个人原因,贻误考试,责任自负。
4、考生考前15分钟凭校园卡、身份证两证之一入场参加考试(其它证明和证件一律无效),保证证件上照片、姓名等清晰,否则一律不准入场。
5、严禁学生携带手机、有编程及记忆功能的计算器等通讯电子类设备进入考场者,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论处。
6、考试过程中,教师有权根据监考工作实际调整学生座次。
7、考试过程中,凡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有意违抗监考教师发出的监考指令者,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加重一级处理。
七、监考教师须知
1、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不得私自替换。
2、监考教师一律佩带学校统一发放的监考证监考。
3、监考教师二于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将一份《考生座号对照表》张贴在黑板上。并将本场考试的考试课程、考试起止时间、监考教师姓名书写在黑板上。
4、监考教师考前要彻底清场,监考教师一要向学生宣布《考场守则》等有关规定。
5、学生入场时,监考教师一负责校验学生证件,凡没有校园卡、身份证者两证之一者,或证件上照片、姓名不清晰者,一律拒绝其入场。同时提醒考生不准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带入考场,监考教师二监督学生按《考生座号对照表》上的座号就座,要求考生将除考试必需的文具、证件以外的其它物品集中放到教室前的指定位置(不准放在多媒体控制台、讲桌、窗台、课桌上)。
6、监考教师一待考生坐好后要根据考场情况适当调整考生座次,使考场内考生分布更加均匀。
7、监考教师二要在考试开始后,逐一查验考生的证件,并监督学生在试卷上、《考生座号对照表》上签字。
8、监考教师在整个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准使用手机。如发现监考教师手机在考场内响铃,或在考试期间使用手机一律按照教学事故论处。
9、严禁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组织措施
1、为加强考试组织领导工作,学校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副校长姚来昌担任组长,教务处处长陈雨海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学工处、后勤管理处负责人,校督导组人员组成。
2、要求学院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负责考前监督做好命题、试卷印刷、监考人员安排等工作,事先对考试过程组织和巡视等工作做出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各学院考前要召开教师期末考试动员会和监考教师培训会,使任课教师和监考教师明确期末考试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监考工作职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各项考试任务。
4、各学院考前本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指导思想,通过召开学生动员会、签订诚信承诺书等形式,进一步强化诚信教育,尤其要将考试的具体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学生对考试作弊认定和处理的办法有全面地了解,对作弊造成的后果有清醒地认识。
5、考试期间各学院应全力以赴抓好考试工作,原则上不要安排与考试无关的活动。
6、本次考试仍对各学院考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价,考核成绩作为学院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本院监考人员和考生的巡视(监考教师和考生考试安排情况到学院查询),考试期间凡有监考教师和学生参与考试的场次,学院都要安排巡视人员巡视,并在开考前25分钟到相应考务办签到。
7、外国语学院要切实做好考前的听力试听及设备调试工作。
九、其它
1、考务办公室
北校区在5N-209,南校区在教学楼N-202。
2、举报电话
本次考试设举报电话,北校区2415,南校区8023。
3、南校区班车安排
发车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4:00准时发车,乘车费用由各学院自行解决。返回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信号:
上午:第一次 8:45 考生入场
第二次 8:55 发放试卷
第三次 9:15 考生禁止入场
第四次 考试结束
下午 第一次 14:45 考生入场
第二次 14:55 发放试卷
第三次 15:15 考生禁止入场
第四次 考试结束
(注:考试结束信号,按考试安排表上的具体考试时间长度确定)
5、本意见科技学院参考执行,其它未作特别说明的,依照《山东农业大学关于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山农大教字【2005】47号)执行。
教务处
2007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