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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教兴农工作的意见
(鲁发〔1999〕29号
1999年11月17日)
为加快发展农业科技教育,全面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农业劳动者素质,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把科教兴农放到农业工作的突出位置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变成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农业发展由受资源约束转为受资源和需求双重约束;农村经济与整个国民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关系更加密切,农业经济受着资源制约和市场竞争的严峻考验。尤其是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步伐加快,国内农产品将面临国外农产品更大的冲击和挑战。产品的竞争实质上是质量的竞争、科技的竞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紧依靠科学技术,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收入的问题。
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目前我省农业发展已达较高水平,如果不大力发展农业科技教育,很难再有新的突破、再上大的台阶,也难以在耕地减少、人口增加的情况下解决好社会对农产品需求的问题。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农业科技教育,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依靠科技教育的现代化推动农业的现代化。
当前,一场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已经到来。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跟上农业科技革命的步伐,不断占领农业科技的制高点,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尽快把工作重点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真正把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放在农业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转变观念,深化改革,走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科教兴农新路子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科教兴农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优化配置农业科技资源为重点,以全面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为目标,坚持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和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的方针,遵循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的规律,深化改革,积极创新,逐步建立起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农业科研体系,网络畅通、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农技推广体系,层次清晰、统筹协调、配置合理的农业教育体系,走出一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科教兴农新路子。
(一)调整优化农业科研体系。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农业科研单位的不同特点,积极稳妥地对现有农业科研机构进行调整、重组、优化、精简。以省属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大专院校为基础,集中力量扶持一批有优势、有规模、有创新能力的科研基地。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建立起新的农业科研创新体系。市地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中等专业学校,要切实搞好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知识传播,那些科研力量薄弱、没有专业优势的市地农科所,有的可以转制为开发性科技企业,逐步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产业型实体。鼓励支持建立和发展不同形式的民营科研机构。着力建立一支精干、高水平的科研队伍,集中人、财、物力进行科研攻关,同时,组织大多数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支持他们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其在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中的作用。在农业科研项目管理方面,省级农业科研经费主要用于研究解决在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带有全局性、关键性、方向性的重大技术问题,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实行联合攻关,切实避免重复立项、重复研究。对重大科研课题的确定,必须经过专家充分论证。课题确定后,通过公开招标等形式,择优确定承担者,并实行合同管理。
(二)完善和加强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总体框架是,以农业科技园区为龙头,以农业院校和科研单位为依托,以示范基地为基础,以各级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为骨干,以良种繁育、推广为重点,建立起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各类农技服务机构、农业科技企业和涉农企业紧密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
省里重点抓好10个左右高水平的农业科技园区或农业高科技企业集团。主要从事良种的繁育、引进、示范,工厂化育苗,农业高新技术的研究、运用和推广等,使其逐步成为全省科教兴农工作的龙头。市地县以农技推广站、农校、农科所和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为依托,建立一处集工厂化育苗、栽培示范、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于一体的良种繁育推广中心或农业科技示范园,乡镇以农技站为依托,逐步建立良种和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基地上连市县良种繁育推广中心,下连农户,通过向农户提供种苗,统一收购产品,开展技术服务,形成中心(公司)、基地加农户的新型农业产业化开发组织。
在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切实避免形式主义。要严格执行有关土地政策,妥善解决用地问题,要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组织形式等方面加以规范,逐步把科技园办成农业科技型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走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路子,做到既创社会效益,又创经济效益。
各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要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功能和水平,推广人员要通过试验、示范和实践,带动农民学科技、用科技。要打破行政地域界限,积极发展科技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与农民紧密结合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
(三)建立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实施“金农工程”,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既与国际互联网、国家有关信息网及兄弟省的信息网联结起来,又要与各市地县、各科技单位、大专院校、农产品加工企业及专业批发市场联结起来,逐步形成连接国内外、覆盖全省的农业信息网络。实施“农技电波入户工程”,通过电视把农业科技信息及时传递到千家万户。各级农业、科技、广播电视、财政部门要共同研究方案,抓紧实施,争取用一年多的时间在全省各县(市、区)基本普及。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不同类型的农业科技市场,以科技市场为载体,传播农业科技信息,进行优良品种展销和科技成果转让,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是传递科技信息,搞好科技服务的有效途径,要鼓励农民以产品或行业为纽带,建立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等,按照自愿、民主、互助、互利原则,实行自我服务。同时,在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下,以现有的农业科研单位、农业院校和农业科技园区为主,建立起全省性的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水产业等专业协会,及时交流信息,研究协调良种引进、繁育、推广等有关问题。
(四)建立健全农业教育培训体系。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以高等教育为龙头,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体,层次分明、结构合理、互相衔接、协调发展的农业教育培训体系。
抓紧培养高层次农业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山东农业大学和莱阳农学院的优势,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大力培养高层次的农业科研人才。同时,选择几所省部级以上重点农业中专学校,建立高等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培养高层次的农业职业技术人才,要继续从中等农业职业、成人学校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选拔优秀学员到高等农业院校深造。要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特别要重视优秀中青年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对事业心强、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员,要进行重点培养,有计划地选派到国内外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深造,使之尽快成为跨世纪的学科带头人。科研与推广单位、科技企业、科技园区和大专院校,要实行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多方引进省外、国外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积极培养中级农业专业人才。各类农业大中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调整学科设置和专业布局,为各级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企业及广大农村培养大量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要特别重视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工作能力。
大力培养初级农业专业人才,利用农广校、农函大、农业职业中学和乡镇成教中心以“绿色证书”教育等形式,对中青年农民特别是农村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教育。抓好“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的实施,带动整个青年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努力造就一支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队伍。
全面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利用农村成人学校、科技大集、“农技电波入户”以及科技示范园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努力使每个青壮年农民都能掌握相应的实用技术。
(五)积极鼓励发展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农业科技企业,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逐步改变农业科技单位单纯依赖政府的状况,促进科教兴农企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进农业企业改革,全面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有条件的农业经营企业和乡镇企业要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加强与农业院校科研机构的联合与协作,建立健全企业技术中心,逐步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经济实力强的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可以兼并相关的科研机构和科技推广服务机构,促其成为企业集团内部的技术开发和为生产基地、农户提供技术服务的组织。鼓励各类农业科技事业单位,转制为科技型企业或企业性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不宜实行企业转制的科技机构,要在调整结构、分流人员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利用自己的科研成果,采取多种形式兴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和开发。要鼓励发展民营农业科技企业,各类农业科技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确保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立足省情,明确任务,在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上实现新突破
根据国内外农业科技发展的趋势和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今后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要坚持自主研究与技术引进相结合,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科学研究与成果推广相结合,加强对农业基础研究特别是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力度,加快研究攻关步伐,经过几年的努力,在以下十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一)加强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尽快确立我省的优势领域,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
(二)抓好良种产业化工程,加快创造和引进新的种质资源,培育农林牧渔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新品种,加快品种更新换代。
(三)研究和推广水资源保护、科学用水及其他配套技术,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
(四)研究开发低成本、智能型、高效益的农业设施,推广优质品种和先进的管理技术,发展设施农业和工厂化农业。
(五)运用信息技术武装农业,提高农业领域的信息化科技水平和应用能力,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政府宏观调控、生产经营、科技服务和市场销售的信息化。
(六)研究和推广农作物、林果、畜禽、水产等病虫害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技术,突出研究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发展绿色农业。
(七)加速研究用现代工业技术及产品装备农业、改造农业,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工厂化、信息化水平,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八)以农业产业化为目标,统筹安排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研究与开发,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储藏、保鲜、加工技术。
(九)研究开发农业可持续发展技术,以海洋、湖底、荒山、荒滩、黄河三角洲等合理开发为重点,搞好整个国土资源的开发、治理、利用和保护,防止和治理污染,优化环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十)研究制定农林牧渔品种及配套技术规程标准、食品和饲料加工品标准等规范化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
四、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政策扶持,加快科技兴农步伐
科教兴农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大战略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真正把农业科技作为整个科技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强有力的科教兴农工作协调机构及专家咨询机构。打破现行管理体制存在的部门分割、相互脱节的局面,促进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与生产的有机结合,有关农科教结合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农业专家顾问团总团,同时也是农科教结合工作的专家咨询组织。今后,凡是研究决定科教兴农及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问题,都要听取专家的意见,有的要经过专家咨询组进行论证。各有关部门要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科教兴农的强大合力。省里要尽快制定《山东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市地县也要制定农业科技发展的规划,晚确目标任务,制定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科教兴农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总结经验,大力推广。
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改善科技投资管理。要逐步建立起国家、集体、企业、社会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对农业科技、教育的投入。从2000年起,省级科技三项经费要提高农业所占份额;连续二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良种产业化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500万元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资金,以上资金要根据不同用途和投向,采取多种投资的形式,集中安排,专款专用。要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利用率和效益。要进一步改革投融资体制,拓宽投资渠道,调动企业、集体、农民和社会增加农业科技教育投入的积极性。农业龙头企业和经营企业可以在税前据实列支技术开发费用,加大对农业科技教育的投入,加强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多方引进外资发展农业科技和教育,增加对农业科技教育的信贷投入,重点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扶持农业科技企业的发展、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等项目资金,要增加科教投入的比例。
实行优惠政策,调动科技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科技奖励条例,按照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对农业科技人员实行适当的报酬优惠政策,科研机构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制度,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允许和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企业、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应从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员,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在税收上给予优惠。省里成立科技成果及转化推广效益评审委员会,对于那些知识产权不易得到保护的科技成果,经评审后,可以由政府出资买断,无偿向社会推广,也可以先进行推广,政府根据推广取得的社会效益大小,对成果完成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助和奖励。要建立对农业科技人员的评比、表彰、奖励制度,要对在农业科教和农技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要落实有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农业大中专毕业生和科技人员到基层从事科技服务工作。
要加强对科教兴农的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宣传科教兴农的重大意义,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尽快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全面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的大环境、大气候,促进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