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项目分为科技计划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两类。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0.5万元。科技计划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请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科技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省高校在岗的教师和科技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重点支持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对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计算机管理系统研究课题、无合作人员申报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承担教育厅在研项目、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存在不良纪录者、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程序
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启用新版本,请务必下载新版本申报书,申报科技计划应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并要求出具查新报告,要求查新时间距项目申报日期不超过3个月,即本次申报查新报告为2009年3月25日以后有效;申报社科计划应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社科计划不要求查新。申请书中项目组成员均应在申请书上
亲笔签名,不得代签。项目申报书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提交一份,务必于6月16日前由所在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科研科参加全校遴选。
注:1、教育厅科技类项目资助经费一般在5万元左右,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在1万元左右,请各申报人员以此为依据填报申请金额。
2、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采用限额申报,各学院资助经费项目申报不得超过2项;自筹经费资助项目不超过1项。
3、山东省教育厅高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重新做了修订,请项目申报人员认真阅读各相关管理办法(见附件)
联 系 人: 张 利
联系电话:2544
联系地址:1#406
电子信箱:honey@sda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09年6月8日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山东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3、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