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工委、直属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2005年元旦、春节将至。最近省纪委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发出通知,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节日期间是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易发多发期,也是对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有利时机。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廉洁自律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引导大家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两个务必",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狠刹几股歪风的指示精神,重申和提出以下要求:1、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如果有人送钱,要坚决拒收;推不掉的,要立即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2、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3、不许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4、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5、上下级之间、部门及单位之间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6、坚决制止年终乱发钱物,不准借拜年、举办庆祝活动之名发礼品、纪念品。7、不准上级部门以任何借口到下级单位索要东西、接受礼品或低价购买物品,下级单位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向上级机关及领导干部送礼。8、不准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也不准到下属单位或独立核算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和其他费用。9、节日期间,各单位、部门一律不搞相互走访拜年活动,大力精简各种庆典和应酬性活动。
三、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各基层党委、工委、直属党总支和各单位、各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洁身自好,廉洁自律,率先垂范。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既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又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提出具体要求,研究制定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对无视纪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由于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山东农业大学纪委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0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