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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机关
党内的“执法”机关
党内的监督机关
协助党委加强廉政建设的职能机关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机关
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机关
职 业 道 德
党性强
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
秉公执纪
具有刚正不阿的优秀品德
勤奋工作
具有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廉洁奉公
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
注重调查研究
具有实事求事的工作作风
严于律己
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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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审计室职工考核办法
农审字〔1998〕3号
第一条 根据农业大学《教职工考核总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的目的在于准确了解和评价审计人员在一定时期内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检查岗位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三条 考核要贯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持标准,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四条 考核采用自我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领导考评与专家评议相结合,定期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
第五条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年度考核是按学年进行的考核。聘期满考核是在聘期结束时对整个聘期的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六条 考核的人员范围包括全校专职审计人员。
第七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第八条 政治思想表现考核(30分)
1、政治态度。主要考核对待四项基本原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重大政治事件的表现,平时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工作态度。主要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主动性和认真负责的程度。
3、职业道德。主要考核对审计工作道德规范的掌握和执行情况。
4、思想作风。主要考核在审计过程中实事求是、集体观念、团结协作精神,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群众观点、民主作风等。
第九条 能力考核(10分) 主要考核对本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掌握情况,考核审计业务工作能力的提高及工作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十条 出勤考核(10分)
主要考核出勤情况,遵守工作纪律以及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情况。 第十一条 工作业绩考核(50分)
1、工作数量。主要考核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目标任务,领导交办的任务和其他临时性任务的数量。
2、工作质量。主要考核在完成审计工作过程中,对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及对审计业务处理的准确程度,实际效果所达到的水平。
3、工作效率。主要考核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计划安排、组织管理能力及完成任务的及时性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二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级,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三条 考核采用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
1、个人总结。个人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2、民主评议。全校审计人员将个人总结汇报交流,进行民主评议、打分。根据民主评议打分结果提出考核等级的初步意见。
3、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民主评议意见,并广泛争取群众意见后,确定被考核者的等级并写出书面鉴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校审计室负责解释。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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