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实践结合 教书育人并重
――山东农业大学及南校区本科教育概况
一、学校专业设置及南校区教学基本情况
我校目前共有62个本科专业,涵盖农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和医学九大学科门类,其中农学类16个专业、理学类9个专业、工学类21个、管理学类7个专业、经济学类2个专业、文学类4个专业、法学类1个专业、教育学1个专业、医学1个专业。现有教室130个,多媒体教室48个(教学楼44个,信息楼4个),座位数8250,普通教室82个,座位数8040,总座位数16290。另有其他功能教室10个(语音训练室5个,美术教室2个,绘图室3个)。教师休息室单间5个,四间两个。
目前,南校区共涉及37个本科专业,学生达13000余人。
二、人才培养方案
自2003级学生起全面执行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于2007年对培养方案进行重新修订,新的培养方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贯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重个性、高素质、广适应”的人才培养特色,积极推行因材施教,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创造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注重各教学环节的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和连续性,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学习的内容包括: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和实践课程等几部分。
三、学分制学籍管理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只要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需要休、停学的,可申请办理休、停学。休、停学时间最长可达两年。学生对所修课程成绩不满意或课程成绩不及格,可申请重新学习。重新学习次数与时间不限,成绩以最高分登记。学生可以自主选课、自主选择教师、自主决定学习进度。学校实行弹性学制,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学生可申请结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申请结业的学生,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结业生在结业离校后的一年内,可以向学校申请补考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考核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后,可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计划后,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完成规定的学分后,其有关证件均在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一年后随下一年级办理。
四、第二次选择专业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管理思想,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2002年起,学校按照“以人为本,学生自愿”、“公开选拔,优秀生优先” 、“学生需求与教学资源相协调”、“保持专业和学生相对稳定”的原则推行本科生第二次选择专业制度,一年级优秀本科生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另有38个专业实行“按大类培养,一年后按规定自主选择专业”。
五、双专业、双学位
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从2002年开始学校建立了双专业和双学位制度,在本科生中实行“主修+辅修”培养模式。学生在学习原专业的同时,可以申请修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取得规定的学分后,获得两个本科专业的毕业证书,如果第二专业与原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可以同时申请第二学位,经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取得两个学士学位证书。目前,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生物技术、英语、园林等六个专业经省教育厅批准培养双专业双学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