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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部(处)文件
山东农业大学
计算机上机记录制度
农财字[2001]5号
为了更好的完成系统维护任务,保障会计核算软硬件系统地正常运行,了解故障发生的原因、地点、时间,以及如何处理和处理结果等情况,严格微机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上机操作人员必须填写“上机操作登记簿”,登记当天所有上机操作情况。要如实填写日期、操作员姓名、操作内容、运行时间和系统软硬件运行状况等内容。
二、操作过程中没有问题则在运行状况及备注栏内填写运行正常字样,若有问题发生则应详细登记记录并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三、系统维护人员要根据“上机操作登记簿”的记录进行软硬件维护。
四、系统维护人员对维护过程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处理方法、处理结果等都要作相应记载,对于重大运行故障,除按规定登记外还须另行填写故障报告单。
五、定期打印机器日志,未打印输出的机器日志不得随意删除。上机操作记录装订成册,由专人妥善保管,年终整理归档。
六、以上规定由系统管理员监督实施,操作及维护人员遵照执行。
200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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