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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
农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指南
一、
借款人申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需提交如下材料
1、
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提供原件备查)。
2、
夫妻双方个人收入证明,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备有表格如实填写)。
3、
购房的需出具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书;单位集资建房的需出具单位购房集资证明。
4、
未预交集资款或购房款的需在建行农大分理处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至少存入购房款的30%并提供存折复印件;已集资交款的,需出具集资缴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已预交购房款的,请出具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
担保方式
开发单位或施工单位为农大职工提供阶段性保证,待职工取得房产证后用房产证办理抵押手续,同时撤销单位保证。
三、
相关费用。
1、
个人住房贷款抵押财产保险费(人民银行规定必须办理)。
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年费率1‰
5-10年(含10年):年费率
0.8‰
10年以上: 年费率
0.6‰
具体计算:保险费=房产评估价值(或贷款金额)*费率*贷款年限
(以上数据由中保财险营业部提供,也可个人自愿到其它保险公司办理,险种为中国保监委规定的办理住房贷款所必需的“个人住房贷款抵押财产保险”
)
2、
房产抵押登记费(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规定必须收取)。
抵押房产评估价值*2‰+36元/每份(工本费)
四、
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见附表。
五、
借款人资格
年龄在男58岁(含)、女53(含)以下的农大正式职工,不包括离退休、病退、内退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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