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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农政办发〔2001〕54号

关于开展财务大检查的通知

(2001年12月20日)

各单位:

近年来,在党委、行政的领导下,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学校各项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通过精简机构,压缩人员编制,改革校内分配制度,扩大教学单位财务管理权限,改革产业后勤管理体制,转换运行机制等,调动了单位和职工的积极性,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减少和杜绝各种资金浪费、损失和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规范经济秩序,确保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一次财务大检查工作,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财务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孙增良副校长任组长,计财处、校长办公室、审计室、总务处、后勤产业总公司、科研处、教务处、工会为成员单位。

财务大检查领导小组在计财处设立办公室,负责全校财务大检查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这次大检查中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切实领导和做好本单位的自查及清理清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范围

这次财务大检查主要是200111日以来各单位财务管理执行情况,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可予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这次财务大检查的重点是:

1、应交未交的各类收入,并通过虚报冒领、少支多报、私存私放、自立帐户、自购收据发票等不正当手段形成的各类“小金库”。包括:

1)各类办学收入;

2)实验室对外开放包括化验、测试、测量、设计、计算、机房出租、网络服务、图书等收入;

3)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技咨询、科研成果转化以及科研材料变价回收收入;

4)房屋、会堂、教室、礼堂以及场地出租收入;

5)各类设备、材料等资产变价收入;

6)各类回扣、折扣或好处费;

7)应交未交的其他收入。

2、各学院、部处等单位包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不规范、挤占正常的教学业务、生产实习、实验实习经费以及管理松懈、铺张浪费、化公为私等问题。

3、进行单独核算或独立核算的各校办产业单位、后勤单位、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基地、科技开发中心、设计院、音像出版社、附属学校、白马河农场等必须依照本通知精神对各项收支情况、应交各项收入、利润及费用等进行全面检查清理。

4、已经改制的校办产业,应重点检查改制措施是否到位,个人股东出资是否真实有效,财务管理是否严格规范,是否有超越权限动用公司资产,以及虚报冒领、化公为私、铺张浪费、乱发奖金钱物以及其他损(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时间步骤

此次大检查从发文之日起开始,到2002120日前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动员发动阶段(1225日前)

学校制发文件,召开全校财务大检查部署工作会议。

2、单位自查阶段(1225日至200215日)

依照本通知精神进行自查,边查边纠,并在200215日前写出自查总结报告交学校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重点检查和处理阶段(2002125日前)

学校大检查领导小组依照各单位自查的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并视检查情况作出处理。

四、原则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年终总结,切实做好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及清理清查工作。

2、各单位要边查边改,对存在问题的,要对所有帐目、银行存单、各类票据、货币资金等一并上缴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单位对大检查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以及本单位各项资金(经费)收支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教职工张贴传达,接受本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4、各单位必须注重以查促改,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措施,确保学校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贯彻实施。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问题性质的不同,将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边查边犯的单位领导人和责任人,要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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