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学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农大校字[2006] 9号《山东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本学年学费收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缴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方式,不再收取现金。请各位同学将应交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与校园卡对应的建行龙卡中,注意要多存入60元,防止往校园卡自动转账后造成建行龙卡余额不足,不能成功扣款。
二、代扣缴费时间定为新学期开学后两周之内。代扣成功的同学名单发送至各学院负责学生注册的老师处,以方便同学注册,请同学及时到自己学院注册处查询,如未能代扣成功(银行卡号变更或其他原因),请立刻与计财处综合科联系,防止影响注册、选课等。
三、请各学院于7月23日前把住宿调整后的学生信息以下列格式(用一个文件顺序填列)将电子版发至计财处综合科(Lyfu@sdau.edu.cn)。学生公寓已调整到位的按新调整的住宿标准执行,未调整到位的先按原标准执行,多退少补。(校本部17号学生公寓需在备注栏写明房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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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楼号 |
校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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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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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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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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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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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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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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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缴费收据待新生入校以后,按学院打印集中发放。
五、请各学院将负责学生注册人员的姓名、邮箱、办公电话于7月23日以前书面报送计财处综合科,以便于传递学生缴费信息。
计财处综合科地址:校本部1号楼121房间 电话:9919
计划财务处
200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