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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校门出入和校园秩序管理规定
为给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保证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 师生员工凭校园卡或有关证件出入教学区。
二、家属及子女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教学区。
三、临时务工人员凭有关证件进入务工区,禁止进入非务工区。
四、限制校外人员进入教学区,确需联系工作的在门卫室通过电话联系,经联系单位同意,登记后进入教学区。
五、校内机动车凭出入证进入校园,按指定位置停放。
六、送货机动车凭出入证出入校园,按指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放。
七、外来车辆在大门换证后方可进入。
八、所有车辆未经允许不能进入教学区,凡允许进入的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九、校园内严禁摆摊设点或叫买叫卖。
十、其他可进出校园的便门,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否则进行强制封闭。
十一、严禁宠物进入教学区。
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三、本规定未尽事宜由校综治委负责解释。
山东农业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山东农业大学校园环境管理规定
为给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保证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绿化美化
校园内草坪修剪平整,无杂物和废纸;无枯死树木;无破坏草坪、树木现象。
二、校容校貌
校园内无残标、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公共设施、雕塑完好、清洁;标识完备醒目;道路平整,无坑洼;有自行车、汽车停放区域,且停放整齐有序;无乱摆摊设点。
三、校内卫生
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和果皮箱外表整洁,周围干净,无垃圾暴露;道路、楼梯、走廊无痰迹、无杂物、无废纸、无果皮等遗弃物;干道、重点区域、公共活动场所每日清扫,保持整洁。
四、家属区的管理
家属区管理有序;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不准养家畜家禽。
五、本规定未尽事宜由校综治委负责解释。
山东农业大学综治委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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